第(2/3)页 这是对石昊的考校,这段时间两人经常一问一答。 石昊已经有过一次创造修行路的经验,对修道创法已经有了很多思索。 石昊道“林大哥,我猜是因为无论我从搬血五境中升华的三大神藏,或者是从道种法中拓道,对于大天地而言,这一切都是人道境界之中的法,一切只会由大宇宙天道来惩戒。” “所以合道花这种有偷天之能的神物能让修行者成就无缺至尊,用于人道境界之下的创法修行有无上奇效。” 石昊说出自己的见解,他有过一次面对创法劫的经验。 但石昊修行独属于自己补天术和截天术的石昊。 补天有悔,截天一线。 创法之劫的毁灭天罚直接无法奈何石昊。 这种毁灭天罚是针对人道修士,是真正的大毁灭,但对石昊而言却不是绝境。 修行路真正的恐怖是真仙之后的各个境界,不同的修行路在成帝的过程之中都有独特之法。 而且真正的每境是劫,但不管何种修仙路,越到最后都是殊途同归。 每一种修行路基本上都是肉身元神大道三道同修,但其实在其中也各有侧重。 如异域的血脉修行法,就以进境极快闻名,让异域在底蕴比不上仙域的情况下能做到与仙域分庭抗礼,当然异域更多是通过黑暗之气崛起的超级进化者,以无数生灵为代价,将适合承载黑暗之气的生灵筛选出来。 所以异域在肉身之上有独特的研究,更是诞生了无殇这种肉身上有法力免疫的仙王。 至于仙域的道种法,则是在大道领悟之上独步另外两域,悟道速度极快,神通妙法更是无数,诞生了许多掌握仙王大道,但元神却是有瑕疵的仙王。 而葬域的葬王路,埋葬己身,元神在肉身上诞生消亡而真我不灭,对元神的研究上则超越另外仙域和异域。 肉身,元神,大道,是修行真正的根本三宝。 仙域的道种之法,虽然是通天大帝等人开创完善,但若是追溯最初的本源,还是能追溯到开天辟地第一帝。 甚至若是追溯得够远,其根源来自于上苍,大道花粉之路。 都是对之前的修行道路的演变,适应不同的时代。 但不管何种修行路,有任何特色,走到最后也只有肉身元神大道三者,皆是去修行这三种法门。 以身为种之路,根基在道种法,但当自身化为大道种,就是在道种法之上拓道了。 而石昊显然也是明白修行路之根本,一切都是为元神肉身和大道服务。 林风笑道:“看来你的洞天法界不但在悟道创法上独步天下,对这修行法门,各种境界的推衍也极其了不起。” “若不是师父传授原始真解,还有林大哥你的悉心指导,我也做不到这样!”石昊谦虚地道。 “合道花种,虽然是一道保险,但我希望你不要用上,以身为种之路通行诸界,你若是借助合道花,总归是要染上原始古界的道痕!” “还有这万道树,你用以汇聚万道神火,体会一下无上真种之后,记得还我!” 林风笑道,万道树这种奇异天种太珍惜了,虽然以林风本尊的能力,能混沌造化出万道树这种无上天种,但实在太耗费心力。 不如留下一株,使用混沌不费多少心思就能复制。 其实在三千道州的天人族的矿区之中,也有一枚孕育了真仙级圣灵的种子,真身入驻体会种子与天地大道的交融之感就不错。 但石昊主身的洞天虽然不是完美洞天,但也是九次融合归一的无上洞天。 体会天地大道交融比什么种子都强,以身为种之路其实在石昊唯一洞天之上就已经半成功了。 …… 都天宇宙中,当林风放下最后一块涅槃道石之后,他临时开创针对风知秋凤凰族的转生大阵就布置好了。 只见整个宇宙已经被清扫一空,整个宇宙中心。 一枚大如星河的凤凰神卵缭绕着凤凰神火,涅槃转生的道意似乎都要带着整个都天宇宙涅槃重生。 这是石昊第一次见到三千诸元阵外的仙王大阵,宇宙为阵基,涅槃道石为阵料,流淌在整个宇宙所有生灵的血为燃料催动的凤凰涅槃大阵。 遍布宇宙的涅槃大道符文在林风的催动下开始自行运转。 凤凰的鸣叫响彻整个宇宙,大阵之外,被林风将黑暗之气全部抽出的小凤凰大眼瞪得如同星辰。 在认真体会这无上涅槃道意,宇宙之内,天劫的气息时隐时现。 “这要渡真仙之劫!”石昊见到这一幕道,没想到这位风知秋护住的最后一个族人居然要渡真仙劫了。 “这也是她最后的机会了,我布下的涅槃转生大阵虽然对十二都天没有多少扰动,但十二都天毕竟已经残缺,等十二都天再也遮掩不了之后,原始古界的末法就会侵袭过来!”林风道。 因果金莲就是预感到原始古界出现了变化,才会提前变化为一枚莲子躲避末法大劫, 林风将轮回大道丹抛到那宇宙中心发凤凰神卵之上,道:“走吧!” 石昊有些意外道:“林大哥,这就走,那这两人?” “不用你我操心,这风知秋的后辈受他这么长时间指导,要是连一个仙劫都渡不了,那简直就是凤凰之耻,至于风知秋,涅槃转生大阵至少要运转百年时间,才能让她复苏更进一步归来!”林风笑道。 “小家伙,好好给你先祖护法,她归来之后,将界碑交给她!” 一块迷你界碑穿越宇宙,降临到面对天劫的小凤凰之上。 而林风,则以无上空间法道带着石昊撕裂了宇宙空间,回到了三千道州。 …… 三千道州,原始帝城,最新用**力修建得宛如巨大的广场之上。 一眼望去,不下百万的修士在整个圆形的广场汇聚,在广场的后方,四尊被无数法则锁链捆缚住的真仙神魂跪伏在刑台之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