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被毒死的小混混-《暴躁男神[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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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也不知道是时间的错乱还是空间的错乱,谭思雨重新出现的时候,见到的是二十八岁的墨子义,她的一个月,对于墨子义来说,已经过去了十年,可是墨子义依旧寻找着谭思雨,虽然他已经有了未婚妻。
怎么说吧?之后当然是甜中有虐,虐中又甜,最后谭思雨为了墨子义选择留在了这个属于墨子义的世界,一切完美结局。
是不是觉得这挺好的?挺好看的?
沈鹤嵘觉得如果自己不是墨子义的小叔叔,恐怕自己会很开心,可惜啊……他觉得自己不该死。
沈子义两岁的时候没有了父母,沈鹤嵘那会儿也才十四岁,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养育着一个两岁的孩子,已经很不容易了好么?你还指望怎么娇宠着?何况这个孩子还是嫂子背叛哥哥的证据?
沈鹤嵘觉得那自传带有很丰富的个人色彩,比如说……里面写了墨子义认祖归宗,之所以姓墨的原因,就是因为墨子义的母亲嫁给了一个姓墨的有钱人,可是沈鹤嵘记得,那个当初跟嫂子私通的男人,就姓墨。
谭思雨光看沈子义可怜,怎么不看看他们沈家可怜不可怜?
沈家只剩下了沈鹤嵘一个独苗苗,沈子义毒死了他之后,谭思雨不但么有觉得沈子义阴狠毒辣,反而觉得沈子义就该这么做,这才是她心目中的大佬,这不是三观不正是什么?
还有谭思雨现在能够安安全全的待在这个村子里面,就是因为他沈鹤嵘这个混混的身份,不然这么一个柔弱的白净女人出现在一个农村,会有什么下场,难道不会想象么?
沈鹤嵘看着谭思雨,却是直接走了过去,然后走着就直接把身上的上衣给脱了下来。
谭思雨一直以来,都是被沈鹤嵘当成了女神对待的,都是带着讨好,这会儿忽然看到沈鹤嵘开始脱衣服,吓了一跳,毕竟是一个女孩子,赶紧往后退了两步,有些警惕的看着沈鹤嵘。
只见沈鹤嵘直接把衣服扔到了刚刚谭思雨搭衣服的盆里面。
“等会儿给我衣服洗洗。”
他像是交代佣人一样说道,让谭思雨顿时不高兴了起来,要知道,在这个家里,她虽然来了两个月,可是却一直被沈鹤嵘讨好的,这个大佬的小叔叔长的虽然有些黑,但是也还行,被这样的人用爱慕的眼神看着,谭思雨是有些骄傲的,她在现实里只是一个路人而已。
来这里两个月,谭思雨除了会给墨子义洗衣服洗澡之外,可从来没想过沈鹤嵘的衣服要不要洗,就连吃饭,都是沈鹤嵘做好给他们吃,就这样谭思雨还会嫌弃的很。
“你的衣服太脏了,你自己怎么不洗啊?凭什么让我洗?”
谭思雨皱着眉头,白净的脸上满是嫌弃,她反正是不会给沈鹤嵘洗衣服的,这个虐待了大佬的人,她讨厌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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