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一开始男孩还经常在外转悠,可很快就变得深居简出起来。 经常有一个中年人来找男孩,本森认出他是丽痕书店的经理,他去面试的时候见过。 看经理面对男孩时那谦卑的样子,简直跟他印象中那个颐气指使的家伙判若两人。 他尝试着向破釜酒吧的老汤姆打听,对方的回应是如果不想丢了小命就少管闲事。 这下本森真的有些惶恐了,不过最终,好奇心和对出人头地的向往战胜了恐惧,他愈发关注起男孩的一举一动来。 直到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男孩终于回到对角巷,他径直前往了丽痕书店,出来的时候,手上多出了一个叮当作响的袋子。 根据本森多年来的经验,那里面至少装着一千个金加隆! 干完这一票,起码够自己三年衣食无忧! 男孩的身份当然不简单,就算不是邓布利多的私生子也相差不远。 那又有什么关系? 拿到钱以后自己马上改名换姓跑到国外去,就算邓布利多也别想抓住自己! 不过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男孩基本上很少出门,而以他的实力还不足以在破釜酒吧直接掳走男孩。 眼看距离开学的时间越来越近,男孩随时有可能将钱存进古灵阁,本森甚至以为自己的谋划又要以失败告终,机会终于来了。 男孩出了破釜酒吧,搭乘着名为“地铁”的麻瓜们的交通工具,来到一片旧城区。 简直是天助我也! 本森心中狂喜,在一条死胡同里,他举着魔杖对准了男孩。 “小子,把手举起来!” 不对!我干嘛要用麻瓜们的说法? 他脸上露出了一个扭曲的笑:“魂魄出窍!”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