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杯酒释兵权-《家兄宋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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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夸张的,赵光美现在至少,拥有了和赵普争夺相权的资格,而且赵匡胤看得出,他对他的新政是有执着的。

    长大了啊,真的长大了,不但拥有了自己的政治理想,还有一定要实现政治理想的决心和手段。

    当然,也越来越难管了。

    嘿,真不愧是我的亲弟弟。

    其实封建王朝,本质上确实也就那么点事儿,本质上北宋能够结束五代乱世,靠的就是抑制禁军,在一定程度上恢复霖主经济,地主中少部分再通过科举进入朝堂掌握国家权力,朝廷则不遗余力的抬高他们的地位,具体表现在朝堂上自然就是重文轻武,因为禁军本质上已经完全是一个新心社会阶级了,文与武的矛盾到底是旧阶级和新生阶级的矛盾,这不是谁多吃一口谁少吃一口的问题,而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而等到蒙元入主下将一切砸了个稀巴烂之后,明清两代君主实际上做的事儿就是彻底压制,甚至将新兴阶级斩草除根,完全恢复地主经济,拽着社会回到了唐代以前,换取下稳定而已。

    如果不考虑民族区别的问题,满清的八旗和关中府兵,真的有什么区别么?

    马圣曾,先进生产力必然取代落后的,那肯定是因为马圣不了解国内历史,实际上强力的政治压制,宗教化的理学抑制,变态般追捧“文气”却抑制商贾的社会风气,都能将本已经发展起来的生产阶级再被强行给摁回去,让经济和社会在一潭死水中保持长久的稳定。

    这样的历史赵光美已经看过一遍了,他穿越之前,地主经济复苏,他穿越之后要是还是地主经济复苏,那他不就白穿越了么?

    满朝文武的反应自然都在他的预料之内,不过稍微让他诧异一点的,却是薛居正,作为一个科举上来的文官,居然愣是在短短三之后,将赵光美的授课和一些平时有意无意教授他的知识,给整理成册,加上了一些自己的理解,又从六经中找出一些牵强附会的注解愣是给解出来,还发表了。

    用薛居正的话,三司是财官,基层官吏本来也多是从算科上来的,所学,所用,本来也跟其他的行政官员是有一定区别的,经济学这个东西,不可以不学,不可以不会,同时,他还积极联络,然后催促着赵光美这个三司副使继续给三司官员们上第二课。

    然后这满朝文官的炮火就一股脑的全都倾泻到了薛居正的身上,私下里骂他是奸贼,甚至还给薛居正这一帮三司的人戴上了一个秦王党的大帽子。

    这帮人现在不敢拿赵光美怎么样,甚至也不敢明着骂他,但是骂薛居正的胆子他们还是有的,而且很大!

    就在这满朝文武都在为赵光美逆的言论惊为人,舆论场已经乱做了一团的时候,赵光美对这些动嘴皮子的事却是一点也不关心,依然在薛居正的全力配合之下推动商行在三司的建立,很快的,名为大宋皇家商行规章章程的东西便已经在得了赵匡胤和赵普的批阅之后,开始在禁军之中,乃至于整个开封府内流传出来了。

    甚至还有秦王府的幕府官员在禁军各营中拿着册子在做宣讲。

    “大宋皇家商行的初始投资资金为一千二百万贯,这笔款项将统一存放于殿前司军营,建立商行钱库,独立于三司之外不受朝廷盘查,抽调殿前班直负责守卫。”

    “二,商行中的股份,由赵氏皇族独占四成,其余六成分于军中有功老卒、退休将军等。”

    “三,商行在日后经营中凡是花费超过十万贯以上的重大事项,必于禁军各营中张贴告示,使全体禁军都清楚钱花在了何处,每年年底进行财务盘点,财务报告将发放全军,欢迎质疑。”

    “四,从退伍老卒之中组建督查组,负责监督核查商行账目,督察组若发现有股东、吏员贪赃枉法,中饱私囊之举,需掌握充分证据,可对贪赃官员先斩后奏,先杀后审,不受刑部与吏部掣肘,但若事后证明诬告,杀人者需全家偿命。”

    “五,凡商行重大事项,皆需公示,必要时可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纵是三省六部,乃至子君主,亦不得违逆股东大会之决意,商行掌柜由全体股东票选,不受皇权、相权制约。”

    “六,商行所得利润一分为三,一分归枢密,一分做福利,一分归股东。”

    “七,商行所用伙计、工人,优先以禁军兵卒之家属,阵亡士族之遗孀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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